首页 > 法律专题 > 征地拆迁专题 > 补偿标准专题 > 占村里的地种作物,后被征用可否要求补偿

占村里的地种作物,后被征用可否要求补偿

合法占用村里的地种作物后被征用可以要求补偿,补偿包括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归承包期内租用土地失地的土地承包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经营种植者和附着物权利人,由村集体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分配。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