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按照年龄分为三大类:
第一类: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8岁以下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合同不论情况,皆为
无效合同。
第二类:8岁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在此阶段的未成年人皆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
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如果法定代理人没有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无效。
第三类:16周岁到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
《
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
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才有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
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