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解除已领结婚证的婚姻关系,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途径。若双方能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可选择协议离婚。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冷静期,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再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二)若一方不同意离婚或就相关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另一方可选择诉讼离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