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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会议形式具体有哪几种

1、董事会会议形式有以下两种:
(1)定期召开,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
(2)临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最新修订: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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