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收集证据:积极收集书证(如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与案件事实相关的证据,且要保证证据真实、合法,与案件有关联。
(二)申请调查取证:若关键证据被对方持有,在举证期限内可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也能主张对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证据时,认定自己的主张成立。
(三)评估诉讼风险:若实在无法收集到有效证据,要谨慎考虑诉讼风险,防止浪费不必要的诉讼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