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重婚是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实施家庭暴力涵盖身体和精神等方面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是持续性经常性暴力或拒绝扶养;其他重大过错如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或损害家庭成员权益的行为。损害赔偿包含物质和精神损害赔偿。
2.解决措施和建议: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出离婚时,要在诉讼中同时主张损害赔偿,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明、与他人同居的居住证明、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和医院诊断证明等。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未在离婚诉讼中主张损害赔偿的,可在离婚后另行起诉,但需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遭遇上述情形时,可及时向社区、妇联等机构寻求帮助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