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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最高标准对应的年龄是多大

李** 广东-东莞 子女抚养咨询 2026.01.02 11:21:58 354人阅读

子女抚养最高标准对应的年龄是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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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若子女已满十八周岁且能独立生活,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无需再承担抚养责任。
(二)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也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应继续承担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026-01-02 13:48:0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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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一般到子女十八周岁,特殊情况如子女十六到十八周岁能以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可提前终止,对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需承担抚养义务,无统一最高年龄标准。
法律解析:
依据法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原则上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不过,若子女在十六到十八周岁期间,能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成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而对于成年子女,如果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父母依然要履行抚养义务。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样,法律没有规定抚养义务的统一最高年龄,需根据子女具体状况判断。如果大家在抚养义务方面存在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

2026-01-02 13:11:1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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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通常到子女十八周岁结束,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子女在十六到十八周岁期间,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且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承担抚养义务。法律未规定抚养义务终止的统一最高年龄,需结合子女实际情况判断。
2.解决措施和建议:父母应充分了解法律规定的抚养义务范围,在判断是否继续承担抚养义务时,以子女实际生活和劳动能力状况为依据。若遇到复杂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以明确自身责任。同时,成年子女也应积极提升自身能力,争取实现独立生活。

2026-01-02 12:47: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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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常而言,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18岁就结束了。
2.要是子女年龄在16到18岁之间,靠自己劳动赚钱能维持当地正常生活,父母可以不再给抚养费。
3.对于成年却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比如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法正常生活的,父母还得继续抚养。
4.一般抚养义务到18岁终止,但特殊情况可能会延续到成年之后。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最大抚养年龄,要根据子女实际情况判断。

2026-01-02 12:07:2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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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正常情况下,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到子女十八周岁结束。这是基于子女成年后在法律上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生活自理的能力。
(2)若子女在十六到十八周岁期间,能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体现了法律对实际情况的考量,尊重子女的独立劳动成果。
(3)对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如尚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非主观原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需继续承担抚养义务。不过法律未规定抚养义务的最高年龄,需结合子女实际判断。

提醒:
抚养义务因子女情况不同而有差异,遇到复杂情况难以判断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6-01-02 11:37:46 回复

解答如下,工伤赔偿最高年龄一般是60岁。工伤赔偿与年龄有关。《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发40%。(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单位:个月等级年龄五级六级七级八级九级十级20周岁以下周岁周岁周岁周岁周岁654321注:20-30周岁含20周岁,不含30周岁,依此类推。(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工伤职工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后,工伤保险关系终止。工伤赔偿最新标准(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三)交通费、食宿费1、标准: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四)康复治疗费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五)辅助器具费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六)停工留薪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七)护理费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4条。(八)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1、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2、要求: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九)五级、六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2、要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6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十)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十一)工亡待遇标准1、丧葬补助金标准: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1)、按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2)、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3)、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3、供养亲属范围:(1)、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标准: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要求:第一、伤残职工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第二、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丧葬补助金、第(二)项规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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