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若发现证据不足且不应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应主动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可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侦查情况及撤案理由。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时,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自行侦查。嫌疑人及其家属可与律师沟通,监督补充侦查情况。若二次补充侦查后仍证据不足,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审判阶段:法院经审理认为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会作出无罪判决,被告人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第一百七十八条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第二百六十条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免除刑事处罚的,如果被告人在押,在宣判后应当立即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