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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新设分立

新设分立,又称解散分立。指一个公司将其全部财产分割,解散原公司,并分别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新公司中的行为。
在新设分立中,原公司的财产按照各个新成立的公司的性质、宗旨、业务范围进行重新分配组合。同时原公司解散,债权、债务由新设立的公司分别承受。新设分立,是以原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成立新公司。
因新设分立而解散的原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
公司法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⑵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⑶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同意分立和解散的决议;
⑷因公司分立而拟新设的公司签订的公司分立协议;
⑸公司刊登的分立公告的报纸纸样;
⑹分立前原公司作出的债务清偿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⑺税务和海关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⑼其他有关文件。
最新修订: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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