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重新索要抚养费,要先明确是否存在物价上涨、子女患病上学费用增加、抚养方经济状况恶化等合理情形,若有则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物价指数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学费票据、抚养方收入减少证明等。
(二)若对方不愿支付,可先和对方协商,明确告知对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重新索要抚养费的正当理由,争取和平解决。
(三)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对方支付抚养费,诉讼过程中要向法院清晰阐述具体情况并提供收集好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