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须由法定的
代理人代为,因为精神病人属于限制
民事行为能力人。婚姻关系属于人身关系范畴,
结婚、
离婚均需
当事人自愿做出真实的意思表示,属于应由本人亲自处理的
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提起
离婚诉讼,必须是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且必须是他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任何外人不得强行代替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提出离婚诉讼,即使作为一方当事人的
法定代理人也不具备此资格。
2、《
民法典》规定 精神病人如果没有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不知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于比较复杂的事物或者比较重大的行为缺乏判断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不能预见其行为后果的,可以认定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进行离婚诉讼,需要为其指定
诉讼代理人。
《民法典》
第十三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
代理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