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实践中能证明夫妻
分居事实的堂见
证据一般是以下几和一方在外居住的证明,如
房屋租赁合同等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协议: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分居文书或双方来往的邮件等可以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证人证言,但由于
证人常常与为其作证的一方存在利害关系加之
离婚涉及
个人隐私.法院一般不采纳单独的证人证言,须结合其他的证据来认定分居的事实。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
同居;实施
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
满二年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