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共同出资购房,夫妻双方可先友好协商,确定一方获得房屋并给予另一方补偿;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进行分割。
(二)一方婚前购房登记双方名字,若涉及分割有争议,可先尝试自行协商,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双方名字,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的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再诉至法院。
(四)存在书面财产约定的,严格按照约定内容进行房屋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