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出现可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如一方患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与子女生活对其身心健康不利、已满八周岁子女愿随另一方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等,父母双方可先尝试自行协商变更抚养权,达成一致后签订协议。
(二)若双方无法就变更抚养权达成协议,要求变更的一方可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对方虐待子女的证据、子女意愿的表达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