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标准:
一、
犯罪主体方面,法定
刑事责任年龄必须达到,而且必须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如果2人或者2人以上未达到年龄,则不构成
共同犯罪;
二、主观方面,必须有共同的
犯罪故意;
三、客观方面,共同犯罪人在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
犯罪行为;
四、
犯罪对象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比如28岁的甲和28岁的乙蓄谋,并且一起殴打丙,导致丙重伤,甲和乙构成
寻衅滋事罪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
刑法》第二十七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
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
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