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
夫妻财产为其遗产,
遗产分割前,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
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
知识产权收益、
住房补贴、
公积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应将这些财产的一半分出后归配偶所有,剩余的作为
遗产继承。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
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