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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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