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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单质押,法院能否查封,存单方式有哪些

存单质押是可以被法院查封的,存单方式如下:
1、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
2、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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