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这种情况是否构成诈骗,分析如下:第一,诈骗罪的构成需要满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财物的要件。如果女方从一开始就没有交往意图,纯粹以骗取钱财为目的,可能涉嫌诈骗。第二,但从您的描述来看,双方是你情我愿的交往消费,包括开房也是双方自愿的,一般难以认定为诈骗,更可能属于恋爱期间的民事纠纷。第三,关键看女方的动机和手段,如果她虚构身份、编造理由骗您大额转账,则可以报警处理。如果是自愿赠送礼物、请客吃饭等日常消费,通常无法追回。第四,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且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诈骗故意,可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