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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赠房协议应否兑现

婚前赠房协议可以不兑现。
    动产以交付为财产权利转移的标志,而不动产则以过户登记作为财产权利转移的标志。财产权利转移必须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否则相应的财产权利不发生转移。未办理过户就享有撤销权,赠房协议可以不兑现。
    夫妻双方是自愿签订的协议,没有强迫、威胁的情况;该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且夫妻双方在签订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签订后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那么财产分割协议就合法有效,并对夫妻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
    婚前协议有以下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签订婚前协议的行为是出自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
    2、婚前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协议有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标注了签订日期。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民法典。
最新修订: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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