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根据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具体情形判断,并非一概而论。
1.一方婚前全款购房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购房资金完全来自个人婚前财产,且登记在个人名下,符合个人财产的认定标准。
2.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且产权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屋的归属需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产权登记一方需对另一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3.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因为双方共同出资且登记在两人名下,体现了共同所有的意愿,符合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