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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枫涉嫌性侵,法律会依法惩处

近日,网名“小艺希望坏人被惩罚”的女子发文实名举报遭湖南卫视主持人钱枫性侵。根据警方通报来看,这一案件不予立案;但女方称将要再申请立案。从法律上分析,如果查证属实,钱枫存在趁女子醉酒不知反抗的情形,强行发生关系,其将构成强奸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那么,钱枫将面临三至十年刑法。如果查证不实或者查实女子自愿,那就涉嫌诬告陷害,试图捏造事实,作虚假告发,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构成诬告陷害罪。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可能面临三至十年刑罚。引用依据法律俗语:法律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也不会放过一个坏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
最新修订: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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