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判断是否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可从主体、行为、数额三方面审查。先看主体,判断是个人还是单位实施行为。
(二)审查行为,看是否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合法经营形式吸收资金,是否通过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有无承诺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付回报,是否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三)核查数额,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20万元以上,单位达100万元以上;或个人吸收对象30人以上,单位吸收对象150人以上;或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就可能构成犯罪。不过最终认定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照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