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经济损失认定需同时满足损失客观存在、有因果关系、可计量、合法及证据充分五个条件。损失客观存在要求已实际发生,体现为现有财产减少或可得利益丧失且具有确定性;因果关系指损失与侵权或违约行为有直接必然关联;可计量性要求损失能用货币量化,含直接和间接损失,间接损失要符合可预见性原则;合法性强调损失源于合法权益受损;证据充分性需有效证据证明损失数额及形成原因。
2.解决措施与建议:当事人应注意留存相关财务凭证、合同、评估报告等证据,以便在主张实际经济损失时能充分证明。在面对侵权或违约行为时,及时收集能证明损失客观存在及与行为因果关系的证据。对于间接损失的主张,要确保其符合可预见性原则。同时要确保主张的是合法权益受损导致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