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强迫卖血罪的
构成要件为:
1、客体要件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2、客观要件为以
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
3、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
4、主观要件为直接故意;
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根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规定,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