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于超标电动自行车未被归入
机动车的范围,因此
行为人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不会构成
危险驾驶罪,只能被作出
行政处罚。
2、危险驾驶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时有追逐竞驶,情节恶劣、醉酒驾驶等情形。
3、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
拘役,并
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