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若有正当理由,可通过法定程序争取变更孩子抚养权,成功的可能性较大。
1.人民法院支持变更抚养关系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法继续抚养子女;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虐待子女,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存在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2.若符合上述情形,可先与对方协商变更抚养权。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可签订书面变更协议明确抚养权归属,协议内容需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子女权益。
3.协商不成时,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需准备相关证据证明符合变更情形,比如对方无力抚养的医疗诊断材料、虐待行为的相关记录、子女表达意愿的书面材料等,由法院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