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银行为
保证贷款的安全,把
借款人的房地产、有价证券及其他凭证,通过一定的契约合同,合法取得对借款人财产的
留置权和
质押权而向其提供的一种贷款。
这种贷款实际上是
债务人(
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财产所有权转让给
债权人 (
抵押权人) 以取得贷款,这期间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期
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债权人有权处分
抵押物,并可优先受偿的贷款方式。这种贷款方式,可以减少债权人的贷款风险,为债权人收回贷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证。
在住房信贷中采用
抵押贷款是基于银行经营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考虑的。由于这项
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个人,而借款人的资金实力和信誉程度银行不可能了解清楚,这样就增大了
银行贷款的风险,而抵押贷款恰恰在贷款风险较大的情况下,为债权人提供了收回贷款的有效保证。因此,银行在对居民个人的住房贷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贷款方式。
按揭的房子显然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原则上可以理解为只要取得了
房产证就可以进行抵押贷款。银行里现在都办理了
他项权证,用于代替房产证行使房产的
抵押权,所以理论上讲按揭房产的贷款或者
抵押行为只有银行能行使,房
产权所有人因为按揭没有偿还清,有他项权证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抵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