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做生意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都有清偿责任。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夫妻对家庭生活的共同责任。
(2)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但生意经营收益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同样认定为共同债务。像用于购房、子女教育等家庭支出的情况,就体现了债务与家庭共同利益的关联。
(3)生意经营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另一方未共同经营或事后未追认的债务,一般认定为个人债务。此时债权人若主张为共同债务,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债务符合相应条件。
提醒:夫妻在面对生意债务问题时,要留存好相关收支凭证。债权人主张共同债务需有充分证据,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