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权争取:女方在哺乳期内争取孩子抚养权有天然优势,一般情况下不满两周岁子女会判给女方。但女方若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男方可积极收集证据争取抚养权。
(二)财产分割:首先双方可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若无法协商,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均等分割。若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等侵害共同财产的行为,要及时收集证据,在分割财产时可要求对方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