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咨询 > 重庆法律咨询 > 南川区法律咨询 > 南川区离婚法律咨询 > 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是谁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亲办案件780余件,单案最大标的100亿,在离婚、继承、财产分割等婚姻家事诉讼与非诉领域具备深厚的专业积淀和出色的实战经验。尤其擅长处理高难度、高标的额的离婚、继承与财产分割案件,在多个重大、复杂家事诉讼中取得突破性成果,以出色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谈判技巧为客户争取实质权益。易轶律师

13031168085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师瑞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

15711292699

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是谁

唐* 重庆-南川区 离婚咨询 2025.12.24 15:59:55 463人阅读

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是谁

其他人都在看:
南川区律师 婚姻家庭律师 南川区婚姻家庭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一)若想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请求,要及时把握时间,准备好能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
(二)以自己名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提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材料。
(三)在诉讼过程中,如实陈述事实,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025-12-24 20:33:01 回复
咨询我

1.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一般为签订协议的夫妻双方。
2.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可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法院会受理,此时诉讼主体是离婚协议双方。
3.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约定财产分割等内容,只有签订者有权因特定情形请求撤销。
4.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受损方可起诉撤销相关条款,法院会依情况裁决。

2025-12-24 19:06:05 回复
咨询我

结论:
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通常为签订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
法律解析:
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法院应当受理,此时诉讼主体就是离婚协议的双方当事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对财产分割等内容有约定,只有签订协议的双方才有权基于特定情形请求撤销。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受损方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等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决。如果您在离婚协议方面遇到类似问题,不确定自身权益和处理方式,建议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获取更准确有效的法律建议。

2025-12-24 18:05:43 回复
咨询我

1.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一般是签订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依据法律,男女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法院会受理,此时诉讼主体就是协议双方。
2.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对财产分割等内容做了约定,只有签订者有权基于特定情形请求撤销。
3.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受损方以自身名义起诉要求撤销协议中财产分割等条款,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裁决。

解决措施和建议: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谨慎,充分考虑各项条款。若认为协议存在可撤销情形,需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要注意收集能证明欺诈、胁迫等事由的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5-12-24 18:03:57 回复
咨询我

法律分析:
(1)撤销离婚协议诉讼主体一般为签订离婚协议的夫妻双方。这是因为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只有他们才与协议存在直接利害关系。
(2)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此时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3)若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事由,受损方能够以自己名义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等条款,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作出裁决。

提醒:
撤销离婚协议有时间限制,需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且不同案件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

2025-12-24 17:18:29 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司被撤销后的诉讼主体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诉讼主体资格也随之不存在,不能再成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为此,一般将会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诉讼主体:1、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承诺企业注销登记后遗留的债权债务由其负责的,债权人可以做出承诺的清算主体或第三人为被告,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2、企业未经清算即被注销登记,第三人在工商管理部门的注销登记中承诺偿债,债权人既可以对清算主体或承诺偿债人择一而诉,要求其承担清偿责任;也可以二者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者承担共同清偿责任。3、被注销登记的企业为债权人的,如有权利义务承受人,可应其申请直接变更其为诉讼主体;无权利义务承受人或权利义务承受人表示不参加诉讼的,终结诉讼。这里所说的“清算主体”应依注销登记企业的不同性质分别确定:国有企业的“清算主体”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集体企业为企业的开办单位、部门,或投资人;联营企业为各投资主体;子公司以母公司为清算主体;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主体”为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司章程规定负有清算责任的股东、或股东大会选定的股东为清算主体;股东大会不能选定清算组的,派员担任董事会成员的股东为清算主体;外商投资企业应依据《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清算委员会)。未成立清算组的,清算主体为各方股东。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方已不存在的,中方股东应通过申请特别清算程序对企业进行特别清算,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未成立特别清算委员会的,中方股东为清算主体。为此,你可以根据该公司的性质,来确定清算主体——诉讼赔偿主体。所以,此时对于诉讼主体的确认是需要根据不同的标准来确定的。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提讼,请示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如果债权人为多数人,可以共同享有并行使撤销权。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示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撤销之诉分为:①可一并审理的诉讼,即两个或者两上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的被告,就同一朽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可以合并审理。②不可一并审理的,即如果只是一个债权人提起了撤销之诉,其他债权人并未提起撤销之诉,而只是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或承担违约责任,则尽管在这些诉讼中被告相同,但由于诉讼标的和诉讼性质不同,因此不能合并审理。债权人提起撤销之诉的条件:①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的债权,且这些债权能够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前提和基础,对那些根本不适合行使撤销权的债务,例如劳务之债没有担保的债等等。则不能行使撤销权。②债权行使撤销权必须在全同的有效成立期间。在合同生效以后,合同履行完毕之前,都可以采取债的保全措施。只要在此期间,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或实施不当处其财产的行为,且对债权构成危害时,法律就应允许债权人采取保全措施,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二)撤销之诉的被告关于撤销之诉的被告,学术界有三种不同观点:根据撤销权的性质和效力的以认识来确定。首先确定撤销之诉的性质,再确定被告,如:①如果采取形成权说,撤销之诉应依据债权人单方面的意思而发动,并将依债权人的意思而产生撤销权的效力,因此在被告的确定方面,应当根据债权人的希望撤销意思图来确定。如果债权人希望撤销债务人的单独行为,那么撤销之诉的被告为债务人和第三人。②如果采取请求权说,撤销权是对因债务人的行为受有利益者请求其返还所得利益的权利,因此,撤销权主要应针对受益人或转得人而行使,这样受益人或转得人为被告。③采取请求权和形成权相结合,撤销权也应当针对受益人和转得人而行使,不应当以债务人为被告。因为撤销权行为使的目的是为了撤销债务人的法律行为,使债务人的财产返还,因此只能以受益人或转得人为被告。2、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在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时,应当考虑到撤销之诉,针对的是债务人的行为,因此应根据债务人的行为的内容和性质来确定不同的被告。即如果债务人实施的是单独行为,则应当以债务人为被告,如果实施的是双方行为,则应以债务人和相对人为被告。但不得以任何转得人为被告。3、根据诉讼的性质确定。如果撤销之诉为形成之诉,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兼有给付之诉时,并以受益人或转得人为被告。撤销权制度应与整个市场规范化管理有机统一,关于撤销权的主体规定这一问题,立法从宽,执法从严可能是现行最为有效的做法,明确了撤销权的主体的诉讼地位,使审判人员能充分考虑尽量保障债权人合法利益,又要防止债权人随意行使撤销权,通过恶意诉讼干预债务人正常经营行为。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知识科普 律师解析
  • 代位权和撤销权的行使主体是谁

    专业解答债权人在债务人消极偿债损害自身利益时,可行使代位权,依法向第三方追偿。若债务人在交易中减损资产危及债权,债权人可依法撤销相关行为,维护自身权益。这两种权利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2024.10.04 1239阅读
  • 享有撤销权主体是谁,法律怎么规定

    专业解答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享有撤销权主体是谁,法律怎么规定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2024.02.20 2064阅读
  • 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若干规则中诉讼主体是谁?

    专业解答关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若干规则中主体是有独立请求或无独立请求的第三人;此人必须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的;在起诉时就需要直接向原判决的法院提起。

    2024.09.20 2325阅读
  • 第三人撤销之诉主体是谁?

    专业解答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就是拥有着独立请求权或者是没有这个请求权的第三个人。但是第三人撤销之诉,他虽然也是一个民事诉讼案件,但是他发起的主体既不能够称之为原告,他也不是属于被告,只是说他在这个诉讼的过程中,他的位置相当于是原告。

    2024.08.02 3186阅读
  • 一地二卖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的主体是谁?

    专业解答一地二卖第三人撤销之诉提起的主体是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并且,第三人行使撤销之诉需要具备一定条件,包括第三人资格、第三人未参加诉讼是外界因素导致、判决损害到了自身利益等。而且第三人要在知道自身利益受到损害之日内6个月内提出。

    2024.08.16 1603阅读
热门专题 优质咨询 热点推荐
诊断报告 全面解读 深度解析

法律问题专业剖析,免费提供
法律问题诊断分析报告~

免费体验
优选专业律师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提供更专
业、更权威的真人律师~

立即查看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婚姻家庭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