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遇到经济纠纷需起诉,先明确纠纷类型。若是普通纠纷,按“原告就被告”,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若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就去其经常居住地法院。
(二)对于合同纠纷,若有书面协议,可按协议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但不能违反级别和专属管辖规定;没有协议,则去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三)保险合同纠纷可去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票据纠纷去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
(四)涉及不动产纠纷的诉讼,要去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