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女方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不必在意房屋登记在谁名下,该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分割时,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
(二)若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付全款,且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贷款也用个人财产偿还,房屋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三)若女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屋归女方,女方要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房屋增值部分给男方补偿。
(四)若双方有关于房屋归属的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