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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半年性格不合女方提出离婚需要退彩礼吗

1、男女双方结婚半年,然后女方要求离婚,同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应当退还彩礼
(1)男女双方虽然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实际上从未共同生活过;
(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间习俗给付彩礼后,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男女双方已经结婚半年,然后女方要求离婚的,在离婚后,彩礼是否退还,应当根据男女双方的情况来确定,出现法定情形的,才需要退还彩礼。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最新修订: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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