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债务人违约时,
担保人不能要求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是否起诉债务人由债权人自行决定,如果一般
保证担保的,债权人要起诉债务人,
强制执行无法
清偿债务后,才能要求保
证人承担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
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
抵押合同、
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
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
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
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
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一般保证人先诉
抗辩权】
当事人在
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
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
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
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
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
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
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