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
承包工作小组;
(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
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
承包方案;
(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
(4)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
(5)签订
承包合同。
2、
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
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淮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承包土地的权利。
农村土地承包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关系。
3、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
权利和义务;
(6)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