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延期赔偿款的确定需优先依照合同约定执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则应根据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及合理可预见的利益损失计算,且赔偿总额不得超出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到的损失范围。
1.合同约定优先。双方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延期赔偿的计算方式、金额标准的,应严格按约定履行,这是最具约束力的赔偿依据。
2.无约定时的损失认定。需综合考虑发包方因延期产生的额外管理成本、错过市场最佳周期的收益损失等实际损失,同时涵盖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合理利益,但所有损失总和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可预见的范围。
3.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对赔偿款有分歧时,可先通过协商或调解快速化解纠纷;若协商调解无效,可选择仲裁或诉讼途径,这两种方式的结果具有强制执行力,能有效保障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