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可恢复原状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索赔;违约解除时违约方担责;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通常继续担责;不影响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要保障无过错方权益。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解除后在履行方面有明确规定,未履行的无需再履行,已履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恢复原状等并索赔。若因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解除权人能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过有特别约定的按约定处理。主合同解除后,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对债务人的民事责任仍需承担担保责任,除非担保合同另有约定。而且合同中的结算和清理条款在合同解除后依然有效。这一系列规定旨在平衡合同各方利益,让违约方承担应有的责任,从而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您在合同解除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更准确、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