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夫妻共同财产范围。离婚时老公名下无财产,不代表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均属于共同财产,即使财产未登记在老公名下,只要是婚姻期间取得的合法收益,都应纳入分割范围。
(二)收集共同财产证据。可通过收集双方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记录、投资协议、经营收益凭证等材料,证明共同财产的存在及具体数额,为后续分割提供依据。
(三)选择合适的离婚途径。若双方能就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依法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