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需准备证明虚假仲裁的证据,像伪造的合同、虚构的交易记录等。当仲裁有伪造证据、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等情形,法院会撤销裁决。
(二)若仲裁裁决进入执行阶段,向执行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申请。若能证明仲裁违反法定程序、裁决事项不在仲裁协议范围内,法院可裁定不予执行。
(三)向公安机关报案。虚假仲裁涉嫌虚假诉讼罪,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