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对替代交通费用认定赔偿结果不服可上诉解决,要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上诉状,二审法院会审查并作出相应处理,上诉需注意期限和证据准备。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若对替代交通费用认定赔偿结果不满,可通过上诉途径维权。上诉需在一审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审或上一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上诉状要包含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及案件相关情况、上诉请求和理由。二审法院会围绕上诉请求对事实和法律适用进行审查,若原判决或裁定存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错误,会进行改判、撤销或变更;若原判决基本事实不清,可能发回重审或查清后改判。上诉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同时要准备好充足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求。若在替代交通费用赔偿问题上遇到类似情况且不知如何处理,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