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域管辖遵循犯罪地优先原则,优先选择犯罪行为发生地或结果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若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管辖更适宜,也可由其管辖。
(二)级别管辖以基层法院为主,一般第一审侵害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但特殊规定由中级法院管辖的情况除外。
(三)多个犯罪地存在多个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时,通常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管辖;必要时,可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侵权产品制造地、储存地、运输地、销售地,传播侵权作品、销售侵权产品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权作品上传者所在地,权利人受到实际侵害的犯罪结果发生地。对有多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地的,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机关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管辖。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之间在必要时可以移交犯罪线索和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