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观专利权在授权公告日才生效,授权日前专利权未设立,他人实施相同或近似外观设计行为不构成侵权,不能依据专利法主张侵权责任。同时,外观设计专利没有申请公布后授权前的临时保护制度,授权日前实施行为无支付使用费义务。而授权日后他人继续实施相关行为,可依法主张侵权责任,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判断侵权以授权公告日为时间节点,授权日前行为不纳入专利侵权审查范围。
2.解决措施和建议:
-专利权人应明确知晓外观专利权生效时间,避免在授权日前主张侵权责任浪费精力。
-一旦授权,及时关注市场动态,若发现他人继续实施相关行为,尽快收集证据依法维权。
-企业或个人在实施外观设计时,可查询授权公告信息,避免在他人授权日后实施可能侵权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