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借款合同约定了还款期限,需在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内通过合理方式主张权利,例如发送催款通知并留存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二)若未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应给予债务人合理的准备时间,诉讼时效从该合理准备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三年。
(三)若诉讼时效即将届满,可通过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并保留证据,或促使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方式中断时效,中断后诉讼时效重新计算三年。
(四)即使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法院仍会受理案件,但如果债务人以诉讼时效已过为由抗辩,且不存在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形,债权人可能丧失胜诉权。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和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