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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的内容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一)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
(三)其他不需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的情形。
最新修订: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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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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