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保险公司会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垫付后可向致害人追偿,因为酒驾是交强险法定追偿情形。
(二)商业险一般因酒驾不承担赔偿责任,不会垫付费用。
(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抢救费用超交强险责任限额、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机动车肇事后逃逸时垫付,垫付后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可向责任人追偿。
(四)肇事者可主动垫付。
(五)受害者经济条件允许时可先自行垫付,之后协商或诉讼要求责任方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