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未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条,保留好要求还款而借款人拒绝还款的证据,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便证明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二)对于约定了还款时间的借条,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三年内要积极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催款函、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催讨,并保留相关证据。
(三)若发现诉讼时效可能经过,要留意是否存在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若有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催讨债务的记录、借款人同意履行的承诺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