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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和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有期徒刑是对犯罪分子剥夺一定时期人身自由,并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适用最广泛的刑罚方法。 
拘役是指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
二者的区别: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其他劳改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3、期限不同。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有期徒刑通常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适用于罪行较重和罪行严重的犯罪分子,最高不能超过25年。;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拘役的刑期较有期徒刑短,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罪犯。
4、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5、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服刑期满后再犯罪的,不作累犯论处;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满释放或赦免后5年内,再犯应当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则构成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最新修订: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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