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沟通,让其配合完成事故处理流程并履行义务。
(二)若协商不成,向处理事故的交警部门反映,由交警督促对方处理,交警有权力按规定对事故认定和处理。
(三)若对方不配合致赔偿问题无法解决,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维修发票等证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若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