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
拆迁人遭受到非法
暴力强拆的,可以向公安机关
报案,也可以向拆迁部门申请
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公民遇到非法的强拆时,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三条
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对继续施工的,作出
处罚决定的机关有权制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依法申请人民
法院强制执行,费用由
违法者承担。